黎明佚乐

你会再遇见我,在太阳凋零的时候。

窗台.Head shot

-“爱是地狱牧犬”


Lisa#. 

在遇见她之后,我不止一次地想:我会被驯服吗?

 

我有一根浮木,那就是我心底的那个声音,她教会我许多事情,偏偏就是没教会我究竟什么是“爱”。

 

在我很小的时候,耳边就常常围裹着父母的争吵声,因此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聋子,还有的时候,我希望人们都没有表情。

 

那时,每逢过年父亲才会带我去跳蚤市场买一件二手的“新衣服”,却不是为了我,而是给邻里街坊、亲戚朋友制造一种“我们很好”的假象。

 

我身边都是与我年龄相仿的朋友,他们哪里都好,只是有一个共同的缺点,那就是“自私”,这也笃定着人们对穷人的认知。我深谙自己也是这样的孩子,所以我装作自己不是,几乎扭曲成一个老好人。可我终究逃不过原罪,因为我不会是贝尔纳德特,更不会像她那样拥有被圣母光顾的生命;被我所亲吻的土地不会涌出神圣的泉水,水中的鱼也终会死去,将其变成一股充满恶臭的沟渠。

 

我讨厌回家,那扇门的后面并不是许多人所说的“温暖的港湾”,而是背叛与泄愤肆虐的地方。在那里,母亲曾用菜刀抵住我的脖子威胁父亲,说他再与外面的野女人鬼混就带我和她一起去死。她哭得撕心裂肺,抽烟抽得肺都黑了,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别人口中的“坏女人”。我的父亲知道自己罪孽深重,于是变得嗜酒如命,可酒精只能让他享受堕落的快感,只能使他离地狱更近,却无法压抑他的欲望。他成了一个不称职的丈夫,再后来,成了一个不称职的父亲。

 

整日在外疯耍的我被其他人唤作“野孩子”,我却从未与任何人说过原因。大人们说没有爱的婚姻是不幸福的,可是我的父母难道不正是为爱而争吵吗?没有人与我谈及“爱”,他们说我只是一个小孩,等我长大了自然会明白。所以我渴望长大。

 

于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,我谈了第一场恋爱。他的成绩很好,数学几乎次次都是我们年级的第一。可能因为年纪太小所以不太懂得害羞,即使牵手与拥抱也不能让他害羞起来。所以我发现,通常未经世事的小孩,脸红的原因只是过于羞耻,而我认为,害羞与羞耻是不同的,绝对是不同的。在这场恋爱中,我担任着乐于付出的角色,最终也是因此而厌恶。在第二场,甚至第三场的恋爱中也是如此。我发现我只是一味地付出,却依旧不明白爱是什么。

 

既然我不懂,那么通过别人“告诉”,我是否就可以明白?我像傀儡师那样提着线,摆布着由此拉扯着的一个又一个的情感;又像催眠师那样吊着怀钟,催眠那些说着喜欢我的人一次次地展露底线。既然他们说爱我,那么他们所谓的“爱”究竟有多深?可以为我做到哪种地步?

 

在几经试探后,我发现男孩子们所谓的“爱”都十分有限,或许用“行动”来说更加准确一些。他们表现出深沉矜持的模样,抑制到将爱扼杀于襁褓。相对而言,我发现女生的“爱”则更加坦诚。

 

十七岁时,我第一次与一个与我一样的女生在一起。这时我发现,她好像很容易害羞,无论我做什么,总能让她欲拒还迎地脸红起来。我十分高兴,好像看见了“爱”的影子。

 

而使我们分开的原因,竟是人人都长了一张嘴;他们不仅用它说话,还用它嚼烂别人的生活。

 

再往后就是遇见姜由加———那个跳楼自杀的女生,她总是喜欢对我索取,对我撒娇,于是那天我试探地对她说:“你说你爱我,我却怎么都感受不到,所以现在只有死能够让我相信你真的爱我。”

 

让我没想到的是,她竟真的那样爱我。然而,她的“爱”却给了我一个可以测试骆宥的筹码。

 

我对骆宥?我想这是毋庸置疑的———我对她很好,比我对之前的任何一位恋人都要宽容。我给了她很多次机会来证明她爱我,可她却只让我满意了一次,那便是让我决定跟她在一起的那一次———她不顾人们的眼光和流言蜚语,执意与我一齐对抗。

 

直到jennie的出现,才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灵魂伴侣。打从一开始我便看穿了她的劣性,如果前几次是我还在给骆宥机会的话,那么从我开始一次次地迈入她的家门,就是我在帮她———帮她得到我。

 

她给我的爱是多么纯粹,除了“另一个她”出现时会讨好所有人,而只要是她,她的眼中便只有我,这也是我区分jennie和“她”的方法。每当这时,我仿佛就是地球,而她则是那个围绕着我的月亮,一光年又一光年,永不厌倦地围绕着我。也是她的出现我才明白,原来爱是不惜一切。因此在我心里,她所有的动机都在“爱”的笼罩下变得单纯起来。

 

她丝毫不会隐藏对我的占有欲,因此,她击退了许多对我心思不正的人。她对我有着绝对的忠诚和绝对的信任,她的信任来自她对我脾性的了如指掌。

 

在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的年底,我经营起一家二十四小时开放的书店,因此我发出招聘员工的昭示,也就是那条昭示,招来了一位对我产生了爱慕之情的女生。她在奋力与我制造联系与独处空间的同时对我举止殷勤,却在次次与jennie正面交锋时都面露难色。她的小动作让我逐渐厌烦,直到我满脸阴鸷地拒绝她时,她问我:“我哪一点比不上jennie?我难道没有她喜欢你吗?”

 

我几乎快压不住我的怒火,“你的确没有。装出的聪明并不是聪明,她在任何时候都有坚定的不会失去我的自信,即使在她没得到我的时候。”我质问她,“你有吗?”我说,“既然你在她的眼中只是一只无法威胁到她的过街老鼠,那么在我的眼里,也一般无二。”

 

没错。没有人可以比得上jennie,她无疑是我心中最完美的恋人。

 

而我是什么时候才懂得“爱”?正是在我发觉自己已经爱上她的时候。

 

依旧发生在那个多事之秋。那时,jennie问我在干嘛,我说在书店看书,她便问:“什么书?”


我说:“谷崎润一郎的《痴人之爱》。”


她随即背了一段:“只要是为了你,住在多么狭窄的房子里,多么拮据,我都可以忍受……”


听后我打趣地说:“你痴迷我到这种程度吗?”[1]


电话中穿出她清脆的笑声。


在我与jennie通完电话,继续捧着书翻阅时,一位一直坐在不远处的面色顑颔的女生走过来与我搭话,并说自己是jennie的前女友。我一眼便看出,一提到jennie,她的眼神中便流露出憎恶的神情,而就是这样的神情,让我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了。

 

她跟我讲述了她与jennie在一起时的时候所发生的许多事,最后终于落脚到了那场曾让我从jennie口中略知一二的火灾。说到这里,她的神情惊愕起来,并且驳杂着恐慌,如同在讲述一个别样的惊魂故事。她说:“那是让我最震惊的!那是活生生的人命啊!”

 

我问:“为什么你不报警?”

 

她讥讽地冷笑了一声,随后摇了摇头:“我根本没有证据,况且那场火灾里,只有我安然无恙,在正式宣布那个女生命丧火场的时候,jennie已经因为缺氧晕了过去,在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。”她突然激动起来,瞪大了眼睛,“但我知道!就是她放的火!除此之外没有别人!”

 

“你还想说,你现在这副模样,也是因为她吗?”我这样问道,因为握得太紧,我的手心已经冒出涔涔的汗。

 

她有些不知所措,“不…不是,这是别的一些原因。”她重振旗鼓,“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她的真面目,和她到底有多可怕!跟这样的人在一起,值得吗?说不定你会把你身边人的性命搭进去。”

 

听到这里,我竟有些想要发笑。身边人?现在我只有她。

 

回到家,我照常给她带了一枝蓝玫瑰,这是她最喜欢的花,因为她说,她什么都不要求我,只需要在我每次回家时给她带一枝蓝玫瑰。我便如她所愿。

 

我微微倾下身子吻了她的鼻尖,然后坐到餐桌前与她一起享用她亲手做的晚餐。我顺其自然地聊到了今天所发生的那件事,她的神情却并没有什么变化,如同在听我讲一件不与她相干的八卦,随后她说:“昨天她来威胁我,找我借钱。”

 

我问:“借多少?”

 

她说:“十万。”

 

我又问:“那你给了吗?”

 

她突然笑起来,笑得十分可爱,像小孩子那样纯真无邪,她说:“如果我给了,她就不会去找你了。”

 

顿时,我十分高兴,同时也十分欣慰。没错,这就是我的女孩,她丝毫不怕我知道真相,因为她知道,这件事跟她爱我没有任何关系。而我也不会害怕知道这件事,因为她依旧是我最完美的爱人,这就够了。只要是无法改变她的事,也通通无法波及到我。

 

那晚,我躺在床上,欣喜得如同一个第一次吃糖的小孩。次日的天气很好,看着透过窗帘照入房间的光,我第一次感到原来来自心灵的抚慰竟是那样奇妙。正如保罗•柯艾略在《我坐在彼得拉河畔,哭泣》中所写的那样———“我打开了窗,也打开自己的心。霎时间,阳光洒满了房间,而爱溢满了我的灵魂。”

 

没错。我想我终究是被驯服了。而jennie之所以能将我驯服,我想是因为:我任由她驯服。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,你的一部分也终将成为她。

 

这也让我明白:真正伟大的爱情,并不是被爱所支配,而是去支配爱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End.

[1]这里lisa把jennie比成书中的主人公河合让治。意思说jennie像书中的河合让治对娜奥米(女主人公)那样迷恋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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